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一)为打赢疫情防控“光谷”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加强领导,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传达党工委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二是领导带头,下沉社区。保利时代居户多、范围大,社区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院党组成员身先士卒,在抓紧抓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动员全院力量,踊跃参加抗疫,全面落实测温登记、封控值守、物质保障、矛盾化解、善后安抚等工作,把党的关爱及时传递给居民群众。三是服从调度,敢挑重担。派出3名干警参加驻点防控,与区组织部一起,做好滞留武汉外地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酒店隔离工作。
(二)把促进“六稳”“六保”作为中心任务来抓。一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前介入妨害公务、暴力伤医、诈骗等涉疫刑事案件。做到从快打击犯罪、防范疫情蔓延。开展远程庭审,抗“疫”期间“云提审”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六清”,坚持“伞网清除”“黑财清底”一体推进,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制发“行业清源”类检察建议10件,带动解决一方面问题。二是着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服务企业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民营企业家、技术骨干少捕慎诉,对3件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监督清理撤案。三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将追赃挽损与释法说理有机结合,积极做好矛盾分析研判和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把脱贫攻坚融入到司法救助工作中,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
(三)突出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一是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围绕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向党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部署、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认真开展“学训词、正风纪”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长带头就强化理想信念给全院上党课。二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干警如实填报过问或敢于、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三个规定”情况,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是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开展党建引领检察文化建设研讨,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凝聚正能量。四是严守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回应党和人民的期待,多年来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双赢多赢共赢
(一)主动融入市域、区域社会治理创新。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文明接待室创建为抓手,对所有控告申诉和举报件,落实“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切实保护当事人和律师权益,推行“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探索公开听证化解矛盾,对久诉不息以及困难群众司法救助采取公开听证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相关做法被市院转发。结合办案,发现管理和制度漏洞以及行政不作为滥作为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案释法说理,两份法律文书因说理充分、社会效果好在全市获二、三等奖。将党员干部下社区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与保利时代社区会签学习共建、文明共建、普法共建协议,重点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宣传,受到社区普遍欢迎。
(二)切实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人”角色,突出环境资源、耕地保护、食品药品案件等重点开展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与区自然资源局联手,对一起被侵占4年的8亩耕地督促复垦;围绕城市生活垃圾、渣土堆放、扬尘污染、耕地破坏等发出诉前建议;针对网络餐饮、直饮水、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发现检察建议,取得好的效果。联合市院开展南湖水体专项整治法律监督,促进南湖岸线环境改善。
(三)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始终着眼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托我院设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沐心工作室”,全方位立体化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性化办案、未成年受害人心理救助和在校学生法治宣传等。一是落实未成年犯罪特别程序。秉承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实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在场等制度,尽最大可能不捕、不诉。对接长江电气公司开展矫正观护,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劳动改造心灵。二是细心做好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工作。请专业机构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咨询;在区政法委的协调领导下,召开教育、卫健、公安、法院等11个部门联席会,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及强制报告制度,已查询相关从业人员12000余人。推动建立被害人一站式取证,获市卫健委调研肯定。三是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全区29所中小学已全部安排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亲自到光谷实验中学上法治课,给400余名教师和学生讲授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检办案人员结合案例到边远留守小学讲法治课,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四是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走访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点和酒吧,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对没有张贴禁烟标识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督促注销学校周边50米内烟草销售点许可证。
三、坚持深化改革为创新动力,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
(一)切实做优刑事检察,提高办案质效。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进捕诉一体、繁简分流,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严格控制案件退查,确保案件质量。受理审查批捕的838人和审查起诉1034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引导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对造成的伤害与损失予以赔偿。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注重综合评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对受理不服民事裁判的申诉认真审查,提出监督意见4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件。同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审判和行政行为的监督。提出行政裁判结果和行政审判、执行监督意见9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与人社分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筑行业等用工大户设立农民工专项账户、专款专付,减少社会矛盾。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一是加强对侦查和审判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犯,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39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防止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二是加强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疫情期间,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谈话,完成临时羁押点检查监督,17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实名认证。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或不当案件提出纠正。对辖区内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知识“云讲堂”。
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大力实施素能建检。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开展各项专题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探索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与检察官考评晋升挂钩。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用好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促进检察队伍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大力实施规范兴检。对执法办案风险点进行排查,强化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督查。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时公开率100%,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公开,能公开尽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案件评查等活动60项,打造“阳光检察”,促进司法公信。
(三)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新建远程案件讨论室、听证室,对案件受理室和远程接访室进行改造;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新上线的统一业务运用系统2.0运行顺畅,新增两条远程提审和远程开庭工作网。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高水平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核心战斗力,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促观念更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用“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统领理念更新,做到政治与业务的有机融合,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求极致态度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以服务现代化大武汉为目标,促工作创新。立足“提升首位度、奋力走在前”,树立创新争优的理念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目标,积极融入大局,服务自贸区建设,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办案建立类案分析机制,完善检察建议跟踪反馈机制。积聚品牌效应。实践“枫桥经验”工作机制,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12309为民服务品牌;创新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全方位立体化法治宣传品牌。
三是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促队伍革新。树立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树立大兴人才的鲜明导向。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健全发现人才的机制,让人才在发展中迸发活力;树立大转作风的鲜明导向。以“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为荣,及时发现问题、总结亮点,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